实用的装修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合同 篇1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方式:基础装修
2、工程期限:
3、开工日期:月日
4、竣工日期:月日
5、合同价款:大写 元。
6、合同内容:
水电材料:
BV鸽牌电线,得亿PVC线管、底合、电胶带、秋叶源闭路线、秋叶源网线、水管、金牛(冷热水)日丰汽管、日丰内丝湾头。得亿PVC管,材料费人工费是乙方付款。
第二条:水电安装
1、厨卫水管、卫生间水管采用金牛冷热水管,卫生间排水采用PVC得亿管;
2、厨房、卫生间电线采2.5mBV电线安装。
3、厨房卫生间吊顶采用普通长条铝扣板;
4、客厅至次卧空调采用4mBVR铜芯线,插座采用2.5mBV铜芯线线管采用得亿PVC管,线路为明线,开关插座为明装;
5、厨房、卫生间贴墙地砖(墙地砖采用普通瓷片),厨房防水做两遍、卫生间防水做叁遍。卫生间关水后方可贴砖;
6、客厅主、次卧灯采用日光灯,厨房采用普通顶灯。卫生间安浴霸;
7、厨房做厨柜采用普通灶台砖,厨柜门采用生太板人工现场做,厨柜台面采用普通大理石;
8、厨房主、次卧门采用九星板双程人工现场做,中间为(2X4)木板门方为(4X10)木条,平面采用玻英纸,门锁采用球形锁;
9、客厅主、次卧墙面漆不在预算中。
水泥材料:
水泥拉法基32.5#石粉、河沙、红砖材料费人工费是乙方付款。
第三条: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按时参加工程验收。
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水电安工后验收墙地砖贴安后验收木工完工后验收
3、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单包工程和包工包部分材料的工程保修期不贰年。
第五条:本合同共计叁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2胡先生为开办浴场向某公司租赁了一处营业场所,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某公司将1300多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公共设施出租给胡某开办浴场,租期为5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20万元,第一年租金进场时支付10万元,签订合同时支付10万元,第二年起于每年7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如果拖欠租金时间超过两个月,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另外,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限开始之前,给予胡某三个月的时间作为浴场的装潢、装修、预备开业期,此三个月为免租期。合同还约定,胡某不得对租赁物的结构装潢、装饰作改动,租赁期满,浴场应将保持完好的房屋及占据使用的土地全部退还某公司。合同签订后,胡先生在承租房屋内开办了咖啡馆及浴场,前两年度的租金已付清。但从第三年起因欠外债,无力偿还,咖啡店及浴场停止经营,拖欠租金时间已达半年。为此,某公司将胡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被告偿付拖欠的租金,同时迁让出租赁房屋,搬走屋内的可移动物品,对租赁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原告所有。
本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拖欠租金时间超过两个月,某公司就有权终止合同,现在,胡某拖欠租金已达半年,某公司终止合同是可以的,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也是可以的。关键是装修的处理,是否可以要求将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自己所有。
对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装潢物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
承租人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或虽未经出租人明确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对,构成善意添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善意添附,合同终止,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时,出租人享有了因承租人的添附行为而增加的租赁物的价值。通常情况下,该受益因缺乏法律或合同依据而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对此,可以分别处理:租赁合同正常终止,按房屋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参考给予适当补偿;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应根据违约责任原则,由出租人按装修的现存价值予以全额赔偿;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这种损失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这可视为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那么构成恶意添附。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对出租人的房屋造成了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在承租人构成侵权的情况下,承租人非但不得要求出租人对其装修投入进行补偿,相反出租人却可以因恶意装修造成其损失而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是由于胡某自己的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这种损失应由胡某自己承担。某公司要求将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自己所有也是可以的。
装修合同 篇3装修合同“猫腻”颇多,至于这里面“水分”到底有多大、猫腻何在?却鲜为人知。业内人事披露装修合同中几点不易被业主发现的四大秘密:
一、合同中的'装饰材料往往含糊其辞
有些合同里,装修公司对材料写得含糊其辞,实际装修时,可能用假冒伪劣的材料。当业主追究时,装修公司便拿出当初的合同,称业主没有指定材料品牌。一旦业主要求使用高品质、环保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便会要求加价。有的装修公司还在合同中注明,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装修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却没写明。
二、预算测量动手脚
“在每一笔装修订单中,大概有10%到20%利润是通过虚报面积拿到的。大多数情况下,丈量装修面积的工作由装修工完成,就算业主拿好纸笔在一边记录,但是装修工测量时手势的变动是不易察觉的。本来25厘米的长度很可能变成28厘米。这里多出3厘米那里多出3厘米,这些多出部分的材料 ……此处隐藏793个字……3.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电话:
电话:
装修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告装饰业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项目名称:
二、 工程项目地点:
三、乙方须按照甲方认可的材料质量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
主材:铝塑板采用吉祥牌4mm厚熟料抗老化铝塑板
内衬板采用莫干山牌细木工板
铝管采用2570高硬度铝管
辅材采用市场优良材料。
四、水、电等由甲方免费提供。
五、乙方要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杜绝违章操作,确保人员安全,如因施工时失误 导致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及连带责任。
六、质量保修:保修期为 一 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自完工之日起计算。
合同总造价及付款方式:工程总造价为47576.56元,预付款为 元 ,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6【案情介绍】
孙xx与白xx达成口头协议,由白xx负责装修孙xx的二居室商品房,工程款共计3万元,工期1个月。孙xx付款后,白xx组织人员进驻场地开始施工。由于施工中白xx不负责任,到处接活,人手常常不够,于是白xx招募一些临时人员帮忙,这些人员往往素质不高,或者没有装修经验。并且由于白xx拖欠工人工资,故工人消极怠工,以至工程施工后3个月尚未完工,导致孙xx无法入住,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同时由于施工人员不慎,造成孙xx楼下房屋漏水,造成楼下住户支付修复费5000元。随后孙xx发现,装修工程已完工部分质量严重不合格,存在卫生间门歪曲,木线有缝隙,玻璃松动,整体墙面光洁度不够、不均匀,门套歪曲不在一个平面,背面不对称等问题。孙xx与白xx数次交涉,但是白xx不是对孙xx避而不见,就是推托责任,说装修的问题应找木工赵**和水泥工王**而不应由其负主要责任,还数次说忙完手头工程就帮孙xx解决装修问题。但要追回一定的施工费。孙xx和白xx协商不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白xx退还全部工程款,并赔偿其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向楼下居住户支付的修复费用。
【审理结果】
人民法院接受此案后,委托建设监理公司对孙xx装修工程进行鉴定,认定孙xx房屋已做装修工程价值11600元,该工程不合格部分修复费用15750元。同时,调查查明白xx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孙xx与白xx 所达成的装修工程口头协议无效,并判决如下:
1.判决白xx退还孙xx装修工程款20400元;
2.判决白xx支付孙xx修复费15700元;
3.判决白xx支付孙xx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向楼下居住户支付的修复费用共计6360元。
【精典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合同有效性的认定和的责任问题;二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1.合同有效性的认定及无效合同的责任划分。
孙xx与白xx所达成的是一个口头合同。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也规定,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可见,本案中白xx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而擅自承担家庭装饰工程,其与孙xx所达成的合同因白xx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而擅自承揽家庭装饰工程,其与孙xx所达成的合同因白xx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成为无效合同,根据上述法规定,该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应将财产关系回复到前的状态,已从对方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将其所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现孙xx已将工程款支付给白xx,白xx本应全部予以返还,但白xx已做装修工程部分已与孙xx有房屋相结合,成为孙xx房屋的添附价值,故此部分工程款无需返还,白xx应返还余下的工程款20400元。
(2)赔偿损失:凡无效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当事人蒙受财产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因白xx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孙xx所需付出的修复费用,和因白xx施工导致孙xx无法在家中居住而付出的租房费用,均属“因无效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孙xx蒙受的财产损失,白xx作为此无效合同中有过错的一方,依法应予赔偿。
2.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
由于施工操作的不慎,造成楼下房屋漏水,构成了对楼下居住户的侵权,施工人员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楼下居住户予以赔偿。孙xx与白xx签订了装修合同,白xx及施工人员即为孙xx的雇佣人员,则白xx为施工人,应承担此侵权责任,所以本案中要修复费用,理应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