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工作计划

时间:2024-02-19 20:48:48
监测工作计划

监测工作计划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测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监测工作计划1

(一) 做好向荣村地下流体综合观测台水位、水温、气象三要素的分钟、整点、日、月、年资料的处理和监测资料的汇编归档工作。

(二) 做好xx区政府二个数字强震台的实时监测与震例资料的存储与归档工作。

(三) 做好金盘地震观测台监测数据的收集与震例资料的存储归档工作。

(四) 做好海口演丰地震观测台gnss和强震观测资料的处理、分析和归档工作。

(五) 做好各监测台站和数据接收中心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保证地震监测预报第一手资料的连续、可靠、准确及时。

(六) 编写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报告。

(七) 做好地震异常现象分析判定和震情会商工作,及时反馈和通报震情信息。

(八) 做好地震观测资料的参评工作。

(九) 配合局机关完成其他工作。

(一)保持质量体系文件的持续有效运行,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进行完善转版,此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广、内容多,需要组织一定的人员在4个月内完成,迎接2015年7月前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

(二)在现有检测项目的基础上拓展检验能力范围,我站2015年将重点开展粮食中部分有害毒素和有机磷农药的检测项目。

(三)力争按照国家级监测站标准扩建实验场地,将我站实验场地面积达到国家要求1200平方米,该项工作不仅为我站扩展检测项目奠定了基础,而且大大改善了实验室操作环境,保证了通风效果,有效的减少了化学气体对身体的危害。

(四)加强同相关部门协作,强化对社会样品的服务意识,力争在市场检测方面有所突破。

(五)强化技术人员培训,规范管理,提高我站执行力。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强且富有活力的员工队伍是我站追求的一个长期目标。

(六)在去年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公益形式加强对粮油质量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粮油安全意识.

监测工作计划2

为了更好地加强我县重点肠道传染病(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及副伤寒)防制工作,切实保护人民健康,及时掌握各地重点肠道传染病流行状况,控制暴发及流行,现制定县2016年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常规监测工作计划:

一、监测目的

(一)及时发现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掌握疫情动态,早期识别暴发疫情,分析流行因素;

(二)掌握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菌株的型别、分布、毒力、耐药性变化情况,监测菌型变迁与流行的关联性;

二、肠道门诊的要求

(一)肠道门诊每年的开设时间为5月1日—10月31日。可根据疫情适当提早或延长。肠道门诊的医务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下,县疾控机构负责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监测工作,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成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领导工作专班,下设流行病、卫生检验和消杀灭为主的应急机动队,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做好应急突发疫情的物资储备。

(三)加强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督导和霍乱疫源的检索工作。5~10月,乡镇级以上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必须达到“五专”(专人、专房、专用器械、专用厕所、专用登记本),专人负责管理消毒实施情况,并有消毒记录。对就诊的腹泻病人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检测阳性结果要求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并进行核实。

(四)肠道门诊应有肠道病工作制度与隔离制度;门诊应设诊疗室、观察室和专用厕所。

(五)肠道门诊限于每天腹泻三次以上的患者就诊,所有就诊腹泻病人(初诊和复诊)必须按专用的肠道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见附件1)。

(六)初诊病人需化验大便二联(常规、霍乱弧菌培养)。无大便的病人可用肛试子取样,县医院以自检为主,阳性结果及时送县疾控中心复核,并填写病人检验报告单,乡镇卫生院送检时应填写病人检验报告单同时送检。

(七)常规监测。凡诊断为法定报告的肠道传染病的病人,医生应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交报医院公卫科,发现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八)暴发疫情监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发现霍乱病例、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

三、重点肠道传染病常规监测工作内容

(一)霍乱监测

腹泻病人检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肠道门诊,做好5—10月腹泻病人的登记、疫情报告和检索工作,并按月上报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见附表2)。县人民医院对腹泻病人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检索率不低于20%;乡镇卫生院没有条件检测的,要采样送县疾控中心检索,送检率不低于10%。对肠道门诊的具体工作要求,依照《霍乱防治手册》执行。各医疗机构报表于次月1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3日前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疾控中心。

(二)细菌性痢疾监测

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发现痢疾疑似病例均应采样送检,全县全年采集10份以上痢疾疑似病例的标本,低发季节每月至少采集1份,高发季节(7—9)每月至少采集2份。在抗生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进行粪便常规检查、病原菌分离培养及初步鉴定。标本采集时要填写“菌痢监测采样登记表”(见附表3)。于次月1日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次月3日前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疾控中心。

(三)伤寒及副伤寒监测

1.病例监测:每年采集3份疑似和临床诊断病例标本(其中疑似病例标本不少于1份),进行伤寒、副伤寒沙门菌分离和鉴定(副伤寒要明确区分甲、乙、丙型),标本采集时要填写“伤寒、副伤寒采样登记表”(见附表4)。于次月1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

2.实验室监测:县疾控中心全年需收集不同来源的伤寒、副伤寒菌株,做药物敏感试验并送省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检测中心复核。

四、监测工作要求

(一)监测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发现阳性霍乱菌株、菌痢、伤寒菌株及时上送。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上报的伤寒副伤寒确诊病例,在临床治愈或出院后1个月时,间隔2-3天,粪检两次,了解其排菌情况。发现带菌者,要进行彻底治疗,并对其带菌情况追踪观察,直至连续两次粪检阴性为止。

(三)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于次月1日前,县疾控中心于每月3日前上报 ……此处隐藏7507个字……深层地下水、机井水、手压井水等)、地面水(塘水、河水等)、定型包装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桶装水)。

(2)检验项目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理化指标:色度、浊度、PH值、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氯化物、总硬度、耗氧量、硫酸盐、氨氮、铁、锰、六价铬、铅、镉、砷、汞、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

3、采样程序

(1)如需本中心现场采样的,由卫生监测科按《抽(采)样控制程序》组织人员采样并认真填写《样品采集记录表》,做好记录。送检时填写《东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样品送检单》,中心检验科负责水样的检验工作。

(2)客户自送样有委托检测需求时,卫生监测科业务受理人员与客户进行沟通,确定检测依据、检测项目、完成时间,报告发送方式等。卫生监测科业务受理人员按《检测样品管理程序》进行样品验收、登记、编号、标识,填写“检测流转单”,并将水样送到检测科室。

4、报告领取

在客户送(采)样之后10个工作日,客户到中心卫生监测科领取检测报告。

生活饮用水水质委托监测,要先到东兴区疾控中心签订检测委托协议,缴费后领取统一的采样器皿,按要求的量采样,并于采样当日送委托单位。委托人可自行选择检测项目(检测项目为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项目),检测评价周期通常为2周。

监测工作计划15

为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简称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价免疫工作质量的一个考核指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 监测目的

1. 及时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简称VDPV)及其循环采取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

2.评价免疫工作质量,发现薄弱环节。

二 监测病例定义及分类

AFP病例: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髓灰质炎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AFP病例不是一个单一的疾病种类,而是以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和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为主要特征的一组征候群。常见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高危AFP病例

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临床怀疑为脊髓灰质炎的AFP病例。

病毒学分类标准

AFP病例分类基本参照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标准。对脊灰疫苗病毒阳性的AFP病例,要求省级专家诊断小组综合国家脊灰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流行病学和临床等资料进行诊断,对符合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进行单独分类。

脊灰确诊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检测阳性的AFP病例为脊灰确诊病例。

脊灰排除病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凡是采集到合格粪便标本,脊灰野病毒和疫苗病毒检测都阴性的AFP病例;

(2)脊灰疫苗病毒检测阳性的AFP病例,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3)采集到不合格粪便标本,脊灰疫苗病毒检测阴性/或无粪便标本,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脊灰野病毒和疫苗病毒检测阴性,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三 监测内容

1.AFP病例报告

(1)各村卫生室和乡卫生机构人员发现AFP病例后,在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到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

(2) 报告内容包括:发病地点、家长姓名、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麻痹日期、临床初步诊断等。

(3) 乡卫生机构应建立AFP病例专报记录本,登记接到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报告内容、记录人等内容。

2.AFP的主动监测

(1)乡卫生机构应每10天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并填写主动监测记录。

(2) 开展主动监测时,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门诊和病房、病案室等,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和报告。

3.个案调查

发现AFP病例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开展疑似病例个案调查,乡卫生机构协助调查。便标本由乡卫生机构负责采集,两份便标本采集完后于次日送达县疾控中心。

4. AFP病例随访

在麻痹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

随访时要填写“AFP病例麻痹随访表” ,随访表填写完成后要及时(麻痹75天内)上报县级疾控中心。

在病例首次进行个案调查时没有明确临床诊断的病例,力求在随访时能够得出明确诊断,以补充个案资料。

5.AFP病例标本的采集

标本的采集要求是:对所有AFP病例应采集双份大便标本在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每份标本重量≥5克(约为成人的大拇指末节大小)。乡卫生机构标本采集后要在次日送达县级疾控中心,标本应冷藏运送,在送达时带冰且包装完整。标本的运送要符合国家对标本运送的有关要求。标本标签登记要清楚。

四 指标要求

1.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

2. AFP病例监测报告及时率达80%以上。

3. 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到80%以上。

4. AFP病例双份合格便标本采集率达到80%以上。

5. AFP病例便标本7天内送达及时率达到80%以上。

6. 未采集合格便标本及分离到脊灰病毒的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达到80%以上。

为加强AFP病例未漏报,监测人员应到监测医院的门诊和病房查阅门诊日志、出入院记录或病案,并与医务人员交谈,主动搜索AFP病例,并记录监测结果。如发现漏报的AFP病例,应按要求开展调查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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